为切实增强我校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同学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侵害的意识,筑起坚实的未成年人安全屏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近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的大力支持下,贵阳一中未成年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顺利开展。
在座谈会环节,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曾强对贵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吴莎一行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并详细介绍了学校的发展历程、办学理念等基本情况。曾强校长表示,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将进一步促进贵阳一中与贵阳中院在法治教育领域的深度合作,携手共育在校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学生们养成尊重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习惯。
曾强校长致欢迎辞
接下来,贵阳中院吴莎常务副院长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的审判宗旨和护航理念。她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即“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吴莎表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将加强与学校的协作,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和教育环境。
吴莎副院长发言
随后,我校党委书记陈章义向吴莎常务副院长郑重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这一聘书的颁发,不仅标志着贵阳中院与贵阳一中在法治教育领域的合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实现了实质性的深化,更寓意着双方将紧密携手,共筑法治校园,共肩培育学生法治思维、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崇高使命。座谈会由贵阳一中党委委员、副校长巩国忠主持,贵阳一中各处室中层干部出席。
向吴莎副院长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巩国忠副校长主持座谈会
会后,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助理冉旭在音乐厅为我校800余名高一年级女同学奉献了一场以“法治护航,守护成长”为主题的精彩专题讲座。讲座由教育处主任鄂芳主持。
鄂芳主任主持活动
讲座中,冉旭法官助理通过真实案例引入,生动形象地介绍了“性侵害的定义及其危害”,并详细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性侵的处置办法,她强调了性侵害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提醒学生们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冉旭法官助理作专题讲座
接着,冉旭法官助理结合贵阳市近年来性侵案件的数据及真实案例,重点剖析了“性侵害的常见情形”及“如何避免、处理性侵害”。她提到:“据近年案发数据分析,性侵害事件中双方往往具有相熟关系,熟人作案比例最高,这类犯罪隐蔽性强,高发于晚上,且犯罪地点绝大部分为私密性场所和人烟稀少的地方”。她提醒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注意识别潜在危险,尽量避免让自己处于无法掌控的环境中。如果不幸遭遇不测,应尽量保留证据,积极向可信赖的亲友求助,寻求司法救济,同时加强心理建设以应对可能的心理创伤。同学们认真聆听每一个细节,并积极参与互动讨论,分享各自的想法与感受,大家在交流中深化了对自我保护的认识和能力。
讲座现场同学们认真聆听
最后,教育处鄂芳主任在总结发言中寄语同学们,要用今天学到的知识武装自己,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挑战,保持健康、阳光的心态快乐成长。
向冉旭法官助理颁发荣誉证书
合影留念
此次活动不仅是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贯彻落实贵阳一中“美好教育”理念的具体体现。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普及了重要的防性侵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提高了女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与家庭、社会携手合作,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推文部分摘录) 黄柳 龚怀琴
图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一中教育处
编辑|李游佳
一审|袁泽亮
二审|赵爽
三审|张忠华 巩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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